强化可研阶段水土保持论证。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对项目选址选
线、建设布局等进行比选论证和优化,合理控制取土弃渣场和制(存)梁场、铺轨基地、预
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规模,大程度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落实绿色铁
路建设要求,将土石方利用率作为评价绿色铁路建设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进弃渣减量化和资
源化。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要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其审查审批程序按照我部《交通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水利部与我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工作规定》(水保〔2001〕12 号)执行。
*批准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各相关部门参加;地方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同级
环保、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完善相关文件,分别报环
保、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高填深挖,少占
用林地或耕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二)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管。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应验未验”的项目尽快开
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大验后核查力度,对核查中发
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